离婚后不让看孩子怎么办?在法律上
离婚后,父母一方不让另一方探视孩子,这是很多离婚家庭都会面临的问题,在法律上,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
问题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建议参考:
1、先协商:如果遇到这种情况,首先可以尝试与对方进行沟通和协商,了解对方不让探视的原因,并寻求解决方案。
2、找社区或居委会调解: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寻求社区或居委会的帮助,他们可能会提供一些调解的建议和方案。
3、向法院起诉:如果以上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协助探视的义务,在起诉时,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如离婚协议、判决书等。
4、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法院判决对方履行协助探视的义务,但对方拒不执行,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小编总结:
在离婚后,探视孩子是父母的一项重要权利,也是孩子的合法权益,如果遇到对方不让探视的情况,可以通过协商、调解、起诉等方式来解决,法院在处理探视权纠纷时,会根据子女的利益和父母的实际情况来做出判决,以保障子女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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