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政府补助免税吗?怎么申报?
企业所得税政府补助是否免税,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以下几种情况下政府补助可以免税:
1、 财政拨款:财政拨款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2、 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指依照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按照国务院规定程序批准,在实施社会公共管理,以及在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特定公共服务过程中,向特定对象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费用;政府性基金,是指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代政府收取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3、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税收政策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情况建议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建议参考:
1、 了解企业所得税的相关政策和法规,包括政府补助的定义、免税条件和申报要求等。
2、 保留好与政府补助相关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如拨款文件、发票、合同等,以备税务机关审查。
3、 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正确填写申报表,并及时报送相关资料。
4、 如果对政府补助的免税申报存在疑问或不确定,可以咨询专业的税务顾问或律师,以确保申报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
- (一)财政拨款;
- (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一)项所称财政拨款,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资金。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二)项所称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指依照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按照国务院规定程序批准,在实施社会公共管理,以及在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特定公共服务过程中,向特定对象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费用。
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二)项所称政府性基金,是指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代政府收取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5、《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成本,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成本、销货成本、业务支出以及其他耗费。
6、《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费用,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已经计入成本的有关费用除外。
7、《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税金,是指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
8、《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小编总结:
企业所得税政府补助是否免税,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企业应了解相关政策和法规,保留好证明文件和资料,按照要求正确填写申报表并及时报送,如果对申报存在疑问,可咨询专业人士,企业应注意保留相关证据,以应对可能的税务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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