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可以判缓刑或假释
缓刑适用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罪犯;假释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危险的罪犯。
1.缓刑适用情况

缓刑的适用对象是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这是因为这类刑罚相对较轻,表明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犯罪分子的人身危险性在一定程度内。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是犯罪情节较轻,即犯罪行为的性质、手段、后果等方面表现出的危害程度相对较小;二是有悔罪表现,比如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罪行、积极退赃退赔等;三是没有再犯罪的危险,通过对犯罪分子的个人情况、犯罪动机、犯罪后的表现等综合判断,认为其再次实施犯罪的可能性较小;四是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需要社区相关部门进行评估,考量社区居民的接受程度等因素。对于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符合上述条件的,应当宣告缓刑。
2.假释适用情况
假释针对的是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需要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在执行期间,犯罪分子要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于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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