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买的房子离婚了房子归谁
婚后买的房子离婚时归属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可能归一方所有,也可能双方分割,主要取决于购房资金来源、登记情况等因素。
一、一般情况下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无论登记在一方名下还是双方名下,通常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例如,夫妻婚后用双方的工资收入支付了购房款,这种情况下,时该房子由双方协商处理。若协商不成,法院一般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可能会将房子判给一方,获得房子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也可能将房子进行拍卖,双方分割拍卖所得款项。二、一方父母出资的情况1. 若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并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比如,男方父母在儿子婚后全额出资购买了一套房子,并登记在男方名下,那么离婚时该房子归男方所有。

2. 若一方父母支付首付款,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这种情况下,离婚时该房子一般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三、双方父母出资的情况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例如,男方父母出资60%,女方父母出资40%购买了一套房子,登记在男方名下,若无其他约定,离婚时男方和女方按照6:4的比例分割该房子。婚后买的房子离婚时的归属问题较为复杂,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判断和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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