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了但是被告不执行怎么办
法院判决后被告不执行,胜诉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当法院作出判决,而被告不按照判决内容执行时,胜诉方拥有合法的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即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根据法律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这个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要准备好申请强制执行所需的材料。一般包括强制执行申请书,该申请书需写明申请人和被执行人的基本信息、申请执行的事项、事实与理由等;生效的法律文书副本,比如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等;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等。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申请。通常是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后,会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义务。如果被执行人仍不履行,法院可以采取多种强制执行措施。
法院可以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对于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被执行人,还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定罪处罚。法院还可以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限制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如限制乘坐飞机、高铁,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等,以此促使被执行人尽快履行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九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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