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产赠与怎么过户
一、离婚后房产赠与怎么过户
离婚后房产赠与过户流程如下:
1. 签订赠与合同:赠与人和受赠人需订立关于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 办理公证:根据相关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手续。双方携带、房产证、赠与合同等材料到公证处办理。
3. 缴费:持相关资料前往房管局缴纳契税、印花税等税费。契税通常为房屋评估价的一定比例,印花税按规定标准收取。
4. 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双方共同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提交申请书、身份证件、原房地产产权证、赠与书及公证书、契税等资料。
5. 领取新房产证: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受赠人领取新的房产证,完成过户手续。
办理过程中,需注意赠与合同要符合法律规定,确保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同时,按要求准备齐全资料,避免因资料缺失导致过户受阻。
二、离婚不分房产算吗
离婚不分房产是否算二套房,要依据具体情况判断。
首先,认定二套房通常以家庭为单位审查名下房产数量。若离婚后,未分割的房产仍登记在双方名下,即便双方约定了房产归属但未办理产权变更,在购房政策执行严格地区,再购房时,仍可能被认定为二套房。因为从产权登记信息看,当事人名下已有房产。
其次,若明确房产归属另一方,且已完成,将房产完全从自己名下移除,那么此时再购房,一般会按照政策执行,不算二套房。
另外,不同地区对于二套房的认定标准存在差异。有些地方采用“认房又认贷”原则,即不仅看名下房产数量,还看是否有过住房记录;有些地方则“认房不认贷”或“认贷不认房”。所以,具体是否算二套房,要结合当地政策,以及当事人实际房产登记和贷款情况确定。
三、离婚需要签房产所属权吗
离婚是否需要签署房产所属权协议,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若夫妻双方对房产归属无争议,且房产产权清晰,不存在分割纠纷,不一定要专门签署房产所属权协议。比如,房产是一方的,登记在该方名下,双方都认可其归属,就无需额外协议。
但在多数情况下,签署房产所属权协议很有必要。当房产为时,离婚时需对其进行分割。签署协议能明确双方对房产的分配意愿,避免日后产生纠纷。例如,夫妻婚后共同购买的房产,离婚时打算一方获得房产,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签署协议能保障双方权益。
如果涉及贷款未还清的房产,签署协议还可明确后续还款责任。另外,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实际为夫妻共有,签署协议能防止登记方擅自处置房产。总之,为保障权益、避免纠纷,建议夫妻在离婚时对房产归属情况明确约定,必要时签署房产所属权协议。
以上是关于离婚后房产赠与怎么过户的相关回答,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遇到的法律纠纷点与需求点,合飞律师平台专业律师将为你1对1解答,给你详细的解决方案。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