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政府补助不用交企业所得税?
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可能会收到来自政府的各种补助,但并不是所有的政府补助都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哦!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政府补助:
1、财政拨款: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指依照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按照国务院规定程序批准,在实施社会公共管理,以及在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特定公共服务过程中,向特定对象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费用,政府性基金是指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代政府收取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这个范围比较宽泛,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只是一些常见的情况,具体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还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具体业务情况来确定,建议企业在收到政府补助时,及时咨询专业的税务顾问,以确保正确处理税务问题。
建议参考: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 号)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
(一)财政拨款;
(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一)项所称财政拨款,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二)项所称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指依照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按照国务院规定程序批准,在实施社会公共管理,以及在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特定公共服务过程中,向特定对象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费用。
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二)项所称政府性基金,是指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代政府收取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三)项所称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
小编总结:
企业在收到政府补助时,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具体业务情况来确定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建议企业及时咨询专业的税务顾问,以确保正确处理税务问题,企业还需要注意保留相关的证明文件和资料,以备税务部门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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