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财政补贴需要交企业所得税吗?
企业收到政府财政补贴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
1、财政拨款;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一)项所称财政拨款,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不得扣除或者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
企业将符合规定条件的财政性资金作不征税收入处理后,在 5 年(60 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部门或者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应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应税收入总额;计入应税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发生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建议参考:
1、企业在收到政府财政补贴时,应首先判断该项补贴是否属于不征税收入,如果属于不征税收入,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将其作为应税收入。
2、如果政府财政补贴不属于不征税收入,企业需要按照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具体优惠政策可以咨询当地税务部门。
3、企业在进行财务核算时,应将政府财政补贴与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区分开来,单独核算政府财政补贴的收支情况。
4、企业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应如实填写相关报表,如《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等,并按照规定报送相关资料。
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小编总结:
政府财政补贴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取决于该项补贴是否属于不征税收入,如果属于不征税收入,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将其作为应税收入;如果不属于不征税收入,企业需要按照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在收到政府财政补贴时,应首先判断该项补贴是否属于不征税收入,并按照规定进行财务核算和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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