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过世,母亲健在,房子怎么过户给母亲
一、父亲过世,母亲健在,房子怎么过户给母亲
父亲过世,母亲健在,要将房子过户给母亲,需按以下步骤进行:
1.确定房屋产权:明确该房屋是父亲个人财产,还是父母的。若为夫妻共同财产,母亲本身就拥有一半产权;若为父亲个人财产,则整个房屋属于遗产。
2.办理继承公证:所有人需前往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法定继承人通常包括母亲、子女等。若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需在公证处签署放弃继承声明。
3.准备过户材料:一般需携带被继承人、、继承人身份证、继承公证书等材料。
4.申请过户:母亲携带上述材料到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过户。工作人员会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将房屋产权登记到母亲名下。
在整个过程中,若法定继承人之间对房屋继承存在争议,无法协商一致,可以通过向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凭法院生效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办理过户手续。
二、父亲过世了,母亲还在,房子怎么过户
父亲过世,母亲还在,房子过户分以下情况处理:
若房子为父母共同财产,父亲去世后,房子一半产权归母亲,另一半作为父亲遗产进行继承。有的按,没遗嘱则按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母亲、子女和父亲的父母。所有继承人需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确定各自继承份额,然后携带公证书、房产证、等材料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
若房子为父亲个人财产,同样按上述继承方式处理。有遗嘱依遗嘱,无遗嘱法定继承。继承人办理继承公证后,前往房产交易中心过户。
若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可在公证处签署放弃继承声明,由母亲一人继承房产,再办理过户。
需注意,办理继承公证可能要求提供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不同地区和要求或有差异,办理前可咨询当地房产交易中心或专业律师。
三、征收未办理过户房屋时款给谁
征收未办理过户房屋时,征收补偿款归属需分情况判断。
若买卖双方已签订,且买方已实际占有、使用该房屋,即便未办理过户,依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征收补偿款应归买方。因为买方支付房款并实际使用房屋,对房屋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征收行为影响其权益,补偿款给予买方合理。
若房屋只是签订合同,但买方未实际占有,或存在特殊约定,此时补偿款归属需结合具体情况。若合同因卖方原因未过户,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协助办理过户并获取补偿款;若因买方自身原因未过户,卖方可能获得补偿款,但买方可以依据合同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
若存在继承等情况,继承人实际享有房屋权益,即便未过户,征收补偿款应归继承人。
总之,征收补偿款归属要依据房屋实际占有使用情况、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综合确定。若产生争议,可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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