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赠与离婚可以分吗
一、房产赠与离婚可以分吗
房产赠与离婚时是否可以分割,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第一,若房产是一方在婚前赠与另一方,且已完成过户登记,该房产属于受赠方的,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第二,婚后一方父母赠与子女并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房产,视为对自己子女的单独赠与,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如果婚后一方父母赠与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则一般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离婚时需进行分割。
第三,夫妻之间的房产赠与,若已经办理过户登记,按照约定该房产为受赠方个人财产的,离婚时不分割;若未办理过户登记,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可撤销赠与,此时若还未分割,房产按原产权归属处理。
第四,若明确约定只归一方所有,该房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若未明确约定,则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要分割。
二、房产赠予离婚怎么分割
房产赠予在离婚时的分割需分情况处理:
- 赠予一方的房产:若房产是一方父母赠予自己子女,且明确表示只归该子女,那么该房产属于受赠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例如,一方父母在购房时明确声明房子是给自己孩子的,即便房产在夫妻婚后获得,也属于子女个人。
- 赠予双方的房产:如果房产赠予双方,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双方可先协商分割,达成一致分割协议。若协商不成,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比如,夫妻后一方或双方父母出资购房,没有明确表示只赠予一方,该房产就作为共同财产,法院可能会考虑双方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进行分割。
- 附条件赠予的房产:若赠予房产时附带条件,如要求夫妻双方共同生活一定期限等,需看条件是否达成。若条件未达成,赠予方可能有权撤销赠予,收回房产。
三、夫妻瘫痪能吗
夫妻一方或双方瘫痪,是可以起诉离婚的。我国法律保障公民的婚姻自由,包括离婚自由,不会因夫妻一方或双方身体残疾、瘫痪而剥夺其离婚的权利。
若瘫痪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需先确定其法定代理人。一般由其近亲属,如父母、成年子女等担任。法定代理人可以代其参与离婚诉讼。
法院在审理此类离婚案件时,会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比如双方婚前感情基础、婚后相处情况、提出离婚的原因等。如果有证据证明存在、与他人、实施、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因感情不和满二年等法定情形,法院可能认定夫妻感情破裂,从而判决准予离婚。
同时,考虑到瘫痪方生活上可能存在困难,在时,法院通常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给予生活困难的一方适当的帮助。若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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