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补助要交企业所得税吗?
政府补助是否需要交企业所得税,要视具体情况而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
(一)财政拨款;
(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一)项所称财政拨款,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对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建议参考:
企业在取得政府补助时,应首先判断该项补助是否属于不征税收入,如果属于不征税收入,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不属于不征税收入,则需要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在判断政府补助是否属于不征税收入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政府补助是否有明确的规定和用途;
2、政府补助是否需要归还;
3、政府补助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税收优惠政策。
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小编总结:
政府补助是否需要交企业所得税,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企业在取得政府补助时,应首先判断该项补助是否属于不征税收入,如果属于不征税收入,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不属于不征税收入,则需要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在判断政府补助是否属于不征税收入时,应注意政府补助的规定和用途、是否需要归还以及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税收优惠政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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