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鉴定委托书应该属于哪个部门给出的
如何确定伤残鉴定的委托部门?
问题解答:
伤残鉴定的委托部门通常是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的,在我国,伤残鉴定一般由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或者当事人双方共同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如果是刑事案件中的伤残鉴定,通常由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委托;如果是民事案件或行政案件中的伤残鉴定,可能由人民法院或当事人双方共同委托,当事人也可以自行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伤残鉴定。
建议参考:
在选择伤残鉴定委托部门时,应考虑以下几点:确保所选机构具有合法的鉴定资质;考虑鉴定结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了解鉴定费用和鉴定周期,确保能够满足案件处理的需要。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小编总结:
伤残鉴定的委托部门应根据案件性质和具体情况来确定,确保所选机构具有合法资质,鉴定结果公正权威,并考虑鉴定费用和周期,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指定鉴定人,也可以协商确定,在刑事案件中,伤残鉴定可能由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委托,无论是哪种情况,都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并确保鉴定过程合法合规。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