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补助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政府补助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以下几种情况政府补助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1、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2、对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3、软件生产企业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所退还的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4、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的生产设备,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其折旧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 3 年。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只是一些常见的情况,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来确定,如果您对政府补助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税务顾问或律师。
建议参考: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 号)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4 年第 29 号)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
1、财政拨款;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一)项所称财政拨款,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小编总结:
政府补助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如果不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如果符合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软件生产企业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所退还的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的生产设备,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其折旧年限可以适当缩短,如果您对政府补助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税务顾问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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