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涉外婚姻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
一、介绍涉外婚姻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
涉外婚姻本身不构成非法经营罪。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其常见情形包括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等。
在涉外婚姻场景中,正常的跨国婚恋交往,男女双方基于自愿、合法的原则缔姻关系,不涉及非法经营行为。然而,如果有人以涉外婚姻为幌子,实施以下行为则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一是以盈利为目的,未经许可组织涉外婚姻介绍活动。我国严禁成立涉外婚姻介绍机构,个人或组织从事此类业务,属于违反规定经营,情节严重的会构成非法经营罪;二是通过涉外婚姻实施倒卖外汇等违反国家规定的经营行为,扰乱市场秩序且情节严重时,也会涉嫌该。
判断涉外婚姻相关行为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关键在于是否存在违反国家规定的经营行为,以及该行为是否达到扰乱市场秩序且情节严重的程度。
二、婚姻存续期间一方转移财产违法吗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转移财产违法。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应共同管理、使用和处分共同财产。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转移,这种行为侵犯了另一方对共同财产的合法权益。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若发现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有转移财产的行为,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此外,转移财产的行为还可能面临司法处罚。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转移财产方予以罚款、拘留等措施。所以,婚姻存续期间转移财产不仅违背了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也违反了法律规定,会面临相应的法律后果。
三、婚姻存续期间的房产所有权到底怎么认定
婚姻存续期间房产所有权认定需分多种情况。
其一,一方在婚前全额付款购房,婚后取得,该房产属于付款方个人财产。比如一方婚前已付清房款,即便婚后才拿到房产证,房子仍归其个人。
其二,一方婚前,婚后夫妻共同还贷,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若无法达成协议,法院可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其三,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其四,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其五,婚姻存续期间夫妻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无论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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