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与公公签的协议有效吗
一、离婚时与公公签的协议有效吗
离婚时与公公签的协议是否有效,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一是看协议内容。若协议涉及的是夫妻双方的人身关系,如离婚与否、权归属等,由于公公并非婚姻关系的当事人,此类协议通常无效。因为人身关系具有特定性,必须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和决定。
二是看协议涉及的财产方面。如果协议处分的是公公的个人财产,且公公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协议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同时不违反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那么关于这部分财产的协议一般是有效的。但如果协议处分的是夫妻共同财产,而公公并非财产共有人,未经夫妻另一方同意,该部分协议可能无效。
三是看协议是否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若签订协议时存在一方欺诈、胁迫另一方的情况,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撤销该协议,协议自撤销后无效。
二、离婚时有两个孩子怎么判
离婚时涉及两个孩子的判定,主要遵循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的原则,结合父母双方的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进行判决,通常有以下情形:
一是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母方存在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等情形的,可随父方生活。
二是对于两周岁以上的子女,若父母双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存在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等优先条件的,可予优先考虑。
三是对于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此外,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会综合各种因素,以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方式来确定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可能会判决一方抚养两个孩子,也可能会判决双方各抚养一个孩子。
三、离婚时一个人的支出算共同债务吗
离婚时,一个人的支出是否算共同债务,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其一,若该支出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即便只是一方进行了支出,也属于。例如,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如购买家庭生活用品、支付等;夫妻双方共同决定进行投资、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债务等。
其二,若该支出是一方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且不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比如,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产生的债务。
在离婚时,对债务性质的认定至关重要,关系到夫妻双方的财产权益分配以及对债权人的责任承担,需依据具体事实和证据进行准确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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