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再来结算财产吗?
一、离婚后再来结算财产吗
离婚后可以结算财产,但并非必须。在离婚过程中,夫妻双方通常会对共同财产进行协商分割,可在中明确财产分配方案,并据此即时处理事宜,例如办理房产过户、银行存款划转等手续。
若离婚时,夫妻双方因某些原因未能对全部财产进行妥善分割,或者发现存在遗漏的共同财产,那么离婚后依然能够对财产进行结算。一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对未分割的财产进行分割。
另外,若在离婚协议签订后,一方发现另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或者伪造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等情形,也可在离婚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总之,离婚后结算财产是可行的,关键在于是否存在未处理或需重新处理财产的法定情形。
二、离婚再会被发现吗女生
在婚姻登记程序中,再次办理时,工作人员会查阅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所以从婚姻登记机关的流程操作角度,工作人员是知晓女生离婚情况的。
对于新的结婚对象而言,通常情况下,若不主动提及过往婚姻史,对方不一定能直接发现。但在一些特殊情况或后续生活中,可能会因某些事务而暴露,比如办理一些需要完整家庭婚姻信息的手续,如房屋产权登记、等事务时,可能涉及调查婚姻状况;另外,若周围熟悉情况的人无意中向新伴侣透露,也会导致情况被知晓。
不过,婚姻关系建立在信任基础上,隐瞒离婚史可能在未来引发信任危机,建议女生在适当时机坦诚相告,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不必要矛盾与误解,以建立健康、稳固的婚姻关系。
三、婚后买的房是按揭的离婚怎么分
婚后购买且处于按揭状态的房产,在离婚时的分割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若夫妻双方对房产分割有书面约定,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就依约定进行分割。
若无约定,一般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一致的,按协商结果处理。若协商不成,法院通常会将房产判归登记方,尚未归还的为登记方的个人债务。同时,对于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登记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补偿数额的计算,会综合考虑首付款、共同还贷数额、房产当前价值、婚姻存续时间等因素。
举例来说,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房产判归登记方,那么登记方要将共同还贷部分的一半及相应增值部分补偿给对方。总之,法院会秉持公平原则,兼顾双方实际情况作出合理判决。
以上是关于离婚后再来结算财产吗的相关回答,如您正遇到法律难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或者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请点击咨询按钮,可以根据你的大概情况为匹配到最合适的本地专业律师。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