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角之争升级为肢体冲突,要赔钱吗?
发生口角进而升级肢体冲突,要赔钱吗?近日,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两位出租车司机因揽客发生口角,进而演化成肢体冲突。
案情简介
张某与李某均系出租车司机。2023年5月,张某与李某因揽客发生口角,争执过程中,李某用双手在张某的脖颈处推搡了一把,后张某用头抵在李某胸口处并进行语言挑衅,李某即用手掐住张某的脖子推了两下,并用手在张某的嘴部推搡了一下。当日,张某前往医院就诊,并支出医疗费等若干。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后认为,公民享有身体健康权,侵害公民身体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害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本案李某因口角出手推搡张某,张某亦用头顶向李某并进行语言挑衅,双方在产生矛盾时未理智协商导致发生纠纷,对损害后果的发生均有过错,应减轻李某的赔偿责任,即由李某承担60%的赔偿责任。
核定张某的损失数额后,法院判令李某按照60%的责任比例赔偿张某各项损失1千余元。
法官提醒
日常生活中,侵害公民身体造成损害,情节较轻的,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然而一旦被侵权人经过法医鉴定构成轻伤,那么侵权人就会涉嫌故意伤害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这时候就要根据《刑法》的规定去进行责任追究。所以,实施侵权行为的后果不仅仅是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这么简单,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要尽量避免与他人发生冲突,用平和的心态待人对事,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不受到侵害的同时也要避免去造成他人受伤。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