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离婚如何分房产房屋
一、上海离婚如何分房产房屋
在上海离婚分割房产,需依据不同情况处理:

1. 一方婚前全款购房且登记在自己名下,此为个人财产,时不参与分割。
2. 一方婚前,婚后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首付方名下,一般判房屋归首付方,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由首付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3. 婚后夫妻共同出资购房,不论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均属,原则上均等分割。实际分割时会考虑双方对房屋贡献大小、婚姻持续时间、有无过错等因素。
4.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若双方无法就房产分割达成一致,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判决。
二、能离婚把房产全给女方吗
在法律上,夫妻离婚时可以将房产全给女方。
如果双方是,夫妻双方可以自行协商方式,只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自愿签订,约定将房产全部归女方所有,该约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之后双方携带等相关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生效,房产按照约定归属女方。
若通过,法院通常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一般不会出现直接将房产全判给女方的情况,但如果男方存在重大过错,比如、与他人、实施等,女方可以主张多分财产。同时,若男方自愿在诉讼中放弃房产,同意将其全部给女方,法院也会尊重当事人的意愿。
不过,若房产存在抵押、贷款等情况,在处理房产归属时,还需要考虑相关的权益以及后续的还款问题。
三、女朋友怎么分割
女朋友离婚时房产分割需依据不同情况处理。
若房产为一方婚前全款购买且登记在该方名下,属于其,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若是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登记在首付方名下,离婚时该房产通常归首付方,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应给予另一方补偿。
若房产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无论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均等分割。不过,法院也会考虑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如果房产是一方父母在婚后出资购买,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属于该子女的个人财产;若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双方对房产分割有书面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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