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回来要房产证吗
一、离婚后回来要房产证吗
离婚后是否回来要房产证,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若在离婚协议或判决中,明确房产归属对方,那么对方在完成相关手续后有权要求持有房产证。比如协议约定房产归女方,男方就应配合女方办理房产过户并交付房产证。
若房产归属存在争议,双方对离婚时房产分割未达成一致或后续发现有未处理的房产权益问题,一方可能回来索要房产证以维护自身权益。例如,离婚时因某些原因未对房产进行分割,之后一方意识到自己的权益,便会回来争取房产证。
另外,若房产证登记双方名字,即使离婚,房产未明确分割,任何一方都对房产证有一定关联。若一方想处置房产,另一方可能会回来要回房产证阻止不当处置。所以,要确定是否回来要房产证,需结合离婚时房产分割情况及相关约定来综合分析。
二、离婚转移房产怎么认定
离婚转移房产认定需从多方面判断:
第一,行为时间。若在离婚期间或一方提出离婚前后,夫妻一方擅自处置房产,可能存在转移财产的嫌疑。比如一方在对方提出离婚后短时间内就将房产过户给他人。
第二,交易对象与价格。若房产转让给亲属、朋友等关联人,且交易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值,不符合正常市场交易规律,可认定为转移房产。例如,市场价百万的房子以十万价格卖给亲属。
第三,房产处置目的。若一方无法说明合理的房产处置用途或目的,也可作为认定转移房产的依据。像没有正当理由就将夫妻共同房产出售。
第四,是否隐瞒。一方未告知另一方就私自办理房产过户、抵押等手续,也属于转移房产的表现。如背着对方将房产抵押借款。
一旦认定一方在离婚时转移房产,在分割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发现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三、离婚夫妻前房产怎么分
离婚时夫妻前房产的分割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1.若该房产为一方婚前全款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属于其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2.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首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3.若房产是婚后夫妻共同购买,无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通常均等分割。双方也可协商分割方式,如一方获得房屋所有权,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4.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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