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7天怎么算?是自由行?还是另有门道?
朋友说他刚从澳门回来,玩了整整“7天”,可明明查过关记录只显示待了4天?或者自己计划去澳门度假,看到“一年内最多停留7天”的说法,却搞不清这7天到底从哪天开始算、中间离境能不能续签、节假日会不会影响计算方式……别急,今天咱们就来掰开揉碎讲清楚这个看似简单实则暗藏玄机的问题——澳门7天到底怎么算?
首先得明确一点:我们说的“澳门7天”,通常指的是内地居民持《往来港澳通行证》及有效签注前往澳门时,单次入境允许停留的最长期限,目前最常见的个人旅游签注(G签)或团队旅游签注(L签),在正常情况下,每次入境澳门都可获准最长停留7天。
但这7天可不是你想的“住满七晚”那么简单,关键来了——这7天是从你入境澳门的第二天开始算起吗?还是当天就算第一天?
答案是:从入境当日的次日开始计算!
举个例子你就明白了:如果你是6月10日下午3点通关进入澳门,那么你的第一天空出时间就是6月11日,系统会默认给你从6月11日到6月17日共7天的合法停留期,也就是说,你必须在6月18日零点前离境,否则就算逾期逗留。
注意哦,这里的“离境”指的是真正跨过边境线回到内地或其他地区,光走到口岸不行,得完成边检手续才算数。
那有人问:“我能不能在第6天先回珠海住一晚,第8天再重新进澳门?”
可以!只要你还有剩余签注次数(比如是一年两次的那种),完全可以在离开澳门后再次申请入境,这时又会重新获得一个新的7天停留周期,这种操作俗称“一周一行”或“打冷风”,在珠澳跨境生活中很常见。
但要特别提醒:频繁往返可能引起边检关注,尤其是无合理出行目的、短期内多次进出的情况,有可能被质疑“变相居留”或从事非旅游活动,严重时甚至会被暂停签注权限。
节假日不延长停留期限,哪怕你是国庆当天入境,也不能多待一天,7天就是7天,雷打不动。
以案说法:小李的“多住一夜”代价
去年年底,深圳的小李趁着元旦假期去澳门看演唱会,12月29日入境,原本计划1月4日返回,他以为“住了六个晚上”,应该没超期,结果1月5日凌晨才出关,被珠海边检拦下核查。
系统显示:其合法停留截止时间为1月4日24:00,超时约3小时,构成“非法居留”,虽未被拘留,但被记录在案,并被告知未来半年内不得申请赴澳签注,还面临罚款处理。
小李追悔莫及:“我以为最后一天能撑到早上……谁知道午夜一过就不行!”
这就是典型的对“澳门7天怎么算”理解偏差导致的后果。
法条链接:
根据《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签注上注明持有人可以进入港澳的次数和每次停留期限,持证人应当在签注规定的停留期限内返回内地。”
澳门《第16/2021号法律》外地雇员逗留许可制度》及相关出入境管制条款也明确:
“非本地居民之逗留期限,自入境翌日起计算,至指定截止日的二十四时届满。”
也就是说,法律早已写明——“入境翌日起算 + 到期日24时截止”,不是模糊地带,而是铁律。
朋友们,“澳门7天怎么算”看似是个小问题,实则关系到你是否守法、能否顺利通关、会不会留下不良记录的大事,记住三个核心要点:
- 7天从入境次日开始算,不是当天;
- 最后离境时间是到期日的24:00前,一秒都不能拖;
- 可中途离境重进,但需有签注额度且避免高频往返。
出行前务必核对签注类型与有效期,建议设置手机提醒,在第6天晚上就做好返程准备,别让一场开心之旅,因为不懂规则而变成人生污点。
法律不讲情面,但提前了解就能避开陷阱,我是你们身边的法律顾问老张,下期我们聊聊“港澳签注被拒怎么办”,记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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