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种借款视为诈骗行为
一、哪种借款视为诈骗行为
以下几种借款情形通常可视为诈骗行为:
1.虚构借款用途:借款人编造虚假的借款用途,骗取出借人信任从而获得借款,且事后未将借款用于所声称用途,而是挪作他用甚至挥霍,可认定为诈骗。比如,声称借款用于投资项目,实际拿去赌博。
2.隐瞒还款能力:借款人明知自己没有还款能力,仍大量借款且不打算偿还。如已身负巨额债务、无稳定收入来源,却向多人借款且借款后未采取积极还款措施。
3.假冒身份借款:使用虚假身份或冒用他人身份借款,使出借人基于错误认识提供借款。例如,冒充知名企业高管以企业资金周转为由借款。
4.携款潜逃:借款人获得借款后,故意失联、隐匿行踪,逃避还款义务,这种行为明显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构成诈骗。
5.重复抵押借款:将同一财产多次抵押借款,且未如实告知出借人抵押情况,导致出借人权益受损,也可能被认定为诈骗。
判断借款是否构成诈骗,关键在于借款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以及是否采用欺骗手段使出借人产生错误认识并处分财产。
二、借款的诉讼时效是几年
借款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根据法律规定,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该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若约定了还款期限,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比如双方约定年底还款,那从该日期开始计算三年诉讼时效。
不过,诉讼时效可因法定事由而中断、中止。中断的情形包括向提出履行请求、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一旦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中止则是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等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超过诉讼时效后,债权人仍可起诉,但如果债务人以诉讼时效已过进行抗辩,债权人可能会丧失胜诉权。
三、借款借据多长时间失效
借款借据本身不会失效,但涉及到的债权请求权受诉讼时效限制。一般情况下,诉讼时效为三年。
若借据约定了还款期限,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三年。比如约定了明确的还款日期,自该日期起三年内,债权人应积极主张权利,否则可能面临债务人以诉讼时效已过进行抗辩,导致债权难以通过司法途径强制实现。
若借据未约定还款期限,债权人可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但要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从债权人首次主张权利而债务人拒绝履行还款义务时起,开始计算三年的诉讼时效。
不过,诉讼时效存在中断、中止的情形。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因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原因,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中断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重新计算。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暂时停止计算,待中止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继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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