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是不是有效
一、夫妻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是不是有效
在一般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擅自进行赠与行为是被视为无效的。
若夫妻间存在关于单独处置权利的明确协议,或者如果丈夫对妻子的相关处分行为进行了事后的确认和追认,那么就应该将这种情况看作是妻子的代理行为合法且有效,也就是说,这样的合同在夫妻双方以及受赠人之间是合法生效的。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七条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十八条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父母把房子赠予子女算夫妻共有财产吗
1.婚姻期间,父母给予子女的财产并非必然归于夫妻共同所有;若并未作特别声明,此类赠与通常视为夫妻共有的。
然而,若父母协议明确表示财产仅赠予配偶中的一方,那么赠与人有权将其视作为受赠人的私有财产,另一方可无权分割。
2.婚后,父母为子女购置产业,即便其本意是赠予子女个人,也往往不会明确表明;若离婚时对此类产业的所有权归属产生争议,若无法提供有力证据证明其仅赠予子女个人,则通常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由某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为子女购置的不动产,若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则可视作仅赠予子女个人,该不动产应被认定为夫妻一方的私有财产。
而由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的不动产,若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则可依据各方父母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
同样地,若父母协议明确表示财产仅赠予配偶中的一方,那么赠与人有权将其视作为受赠人的私有财产,另一方可无权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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