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逾期1年,后果真的只是罚款那么简单吗?
老张上个月开车出门,一不小心追尾了前车,本来事故不大,想着走保险处理就完事了,结果一查——他的交强险竟然已经过期整整一年!这下好了,不但要自掏腰包赔别人修车钱,还被交警罚了一笔款,老张懵了:“我一直以为保险晚点续也没多大事啊……”
很多车主都像老张一样,总觉得“拖一拖没关系”,却完全没意识到,交强险一旦“断档”,带来的麻烦远远不止是罚款那么简单。
交强险,说白了就是你车的“法定社保”,是国家强制要求每辆上路行驶的车必须买的保险,它不像商业险那样可买可不买,只要你开车,就得有,一旦逾期,哪怕只超一天,你的车其实就已经处于“裸奔”状态。
逾期一年会怎样?交警一查,扣车+罚款少不了,罚款一般是交强险保费的两倍,这钱掏得真是冤枉,更麻烦的是,如果这期间发生事故,所有的赔偿——不管是别人的医疗费、修车费,还是你自己车的损失,全部得自己承担,就像老张这样,本来保险能覆盖的费用,现在全得从自己口袋里一点一点挤出来。
更重要的是,交强险长期脱保,再续保也会变得更复杂,保险公司很可能要求你重新验车,避免你“带病投保”,甚至保费还可能上浮,这一拖,拖掉的不只是时间,更是安心和省钱的机会。
以案说法:一场事故,双重代价
2022年,浙江一位车主王某,交强险过期八个月未续保,在一次转弯过程中,与一辆电动车发生碰撞,导致对方腿部骨折,经交警认定,王某负事故主要责任。
由于王某的交强险已失效,他只能自行承担伤者全部医疗费及赔偿金共计13万余元,不仅如此,他还因“未按规定投保交强险”被处以1900元罚款,事后王某后悔不已:“真没想到,省下一千多块的保费,最后却赔了十几万。”
这个案例非常典型——省小钱,反而酿大祸,法院在判决中也明确指出,投保交强险是车主的法定义务,逾期即违法,发生事故后需自行承担所有民事赔偿责任。
法条链接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九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期满,投保人应当及时续保。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 -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相应投保交强险,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当事人可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作为一名处理过多起交通事故纠纷的律师,我想诚恳地提醒每一位车主:交强险是你行车在外的“底线保障”,绝对不可以忽视。
别因工作忙、事情多,或单纯想省点保费,就放任交强险逾期,一旦出事,轻则赔钱罚款,重则可能因无力承担巨额赔偿而被列为失信人,影响生活和工作。
及时续保,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负责,建议在保险到期前一个月就设置提醒,通过保险公司官方App或客服热线主动办理续保,千万别等到出事才后悔莫及。
温馨提示仅供参考,实际情况请以最新法律法规及保险合同约定为准,如有具体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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