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离婚条件有哪些呢
一、不能离婚条件有哪些呢
以下几种情况不能离婚:
1.女方在特定期间男方限制提出离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这是为了保护妇女和胎儿、婴儿的合法权益。
2.现役军人配偶限制离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重大过错一般指或者与他人;实施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情况。这一规定是对现役军人婚姻的特殊保护。
3.未达成。协议离婚时,夫妻双方必须就离婚、、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书面离婚协议。若双方未达成协议,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离婚申请。
4.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况。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二、不能履行离婚协议怎么办
若一方不能履行离婚协议,另一方可采取以下措施维护权益。
首先,需明确离婚协议性质。它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关于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事项的约定,具有民事合同性质。
若对方不履行,可先与对方沟通协商,了解不履行原因,尝试通过友好方式促使其继续履行协议。
若协商无果,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协议内容及相关证据进行审理。若协议合法有效,法院会判决对方履行协议。若对方仍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可申请。法院可采取查询、冻结、划拨其银行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其财产等措施,以保障协议得以执行。
需注意,要在法定诉讼时效内提起诉讼,避免因超过时效丧失胜诉权。同时,要保留好离婚协议及相关证据,如财产凭证、沟通记录等,以便在诉讼中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不能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以下是不能离婚的几种常见条件:
1.女方在特定时期,即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女方提出离婚,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2.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重大过错包括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情形。
3.夫妻感情未破裂。法院判决离婚的主要依据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若法院认为夫妻感情尚有和好可能,即便一方,也可能判决不准离婚。
4.未办理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若属于,不存在离婚问题。双方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即可,但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纠纷的,可向法院起诉。
5.不符合法律规定。例如,协议离婚时未达成,或未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时,不符合管辖规定等情况,都可能导致无法顺利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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