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离婚可以分割吗
一、宅基地离婚可以分割吗
宅基地离婚时能否分割需分情况看待。
从宅基地的所有权性质来看,其归农村集体组织所有,夫妻双方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所以不能对宅基地本身进行分割。
但涉及宅基地上房屋,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分割房屋。若房屋是婚后夫妻共同出资建造,在离婚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房屋进行合理分配。例如,一方获得房屋所有权,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若房屋适宜分割,也可进行实物分割。
如果房屋是一方婚前建造,属于,离婚时另一方通常不能分割。不过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婚后双方对房屋有修缮、扩建等行为,另一方对增值部分可能享有一定权益。
此外,宅基地的使用权益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相关。如果夫妻一方不是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分割房屋时可能受到一定限制,需遵循当地的宅基地管理规定和相关政策。
二、宅基地的房离婚分割吗
宅基地房屋离婚时是否分割,需分情况来看。
若宅基地房屋是夫妻婚后共同出资建造,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分割。分割方式通常有两种:一是双方对房屋价值及归属协商一致,按协议处理;二是协商不成,会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一般可将房屋判归一方所有,由取得房屋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
如果宅基地房屋是一方婚前建造,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但如果婚后对房屋进行了扩建或添附,扩建或添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部分可进行分割。
另外,宅基地具有福利性质,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给本集体成员的。若一方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分割房屋时会受到一定限制。比如,非本集体成员一方可能无法获得,只能就房屋的经济价值获得补偿。
三、赠与的房产离婚怎么分
赠与的房产离婚时分割需分情况处理。
若房产是一方在婚前受赠,登记在受赠方名下,该房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仍归受赠方所有。
若是婚后一方父母赠与房产,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若登记在双方名下,则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通常均等分割,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要是婚后双方父母赠与房产,无论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一般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离婚时按此比例分割。若赠与明确表示是给夫妻双方的,则为夫妻共同财产,可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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