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之后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哪些
一、结婚之后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哪些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1.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因工作等获得的收入,都属于共同财产范畴,无论双方收入高低。
2.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例如夫妻一方或双方共同经营企业、店铺所获利润,或者进行股票、基金等投资所取得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比如因著作权、专利权获得的报酬。
4.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或者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若未明确指明归一方,继承或受赠财产应作为共同财产。
5.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比如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等。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在处理重要财产时,应协商一致。
二、不在可以吗
可以不在所在地领取,但有一定的条件限制。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然而,随着政策的发展,部分地区允许在非双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即跨区域办理,主要针对在当地长期居住生活的人群。
若双方均非本地,但在当地居住一定时间,比如有的地方要求连续居住半年以上,且持有当地有效的,那么可以在居住证发放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
具体办理时,双方需携带本人的户口簿、,以及居住证等相关材料,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和程序,如实填写申请表格,提交材料,经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将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不同地区对于跨区域办理结婚登记的具体要求可能存在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
三、两个人是异地如何领结婚证证明
两人异地领取结婚证,需按以下要求办理:
(一)领取地点。需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不能在非双方户口所在地的异地办理。比如男方户口在A市,女方户口在B市,那么可在A市或B市的婚姻登记机关领证。
(二)准备材料。双方需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若一方为,需提供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
(三)登记程序。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登记员面前亲自在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纹。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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