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丢了离婚后能补吗
一、房产证丢了离婚后能补吗
房产证丢了,离婚后可以补办。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可以申请补发。离婚不影响产权人对房产的权益,若该房产在离婚时已明确归属一方,那么这一方作为不动产权利人,可携带本人有效件、、或判决书等能证明房产归属的材料,前往当地机构提出补办申请。
在补办流程上,首先要在指定的报刊上刊登房产证遗失声明,以表明原房产证作废。然后填写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并提交上述相关材料。登记机构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可能会进行实地查看。审核通过后,登记机构会补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所以,即便离婚了,只要能证明房产归属,产权人就可以按照规定程序补办房产证。
二、离婚时房产可以再赠予吗
离婚时房产可以赠予。在离婚过程中,夫妻双方对共同房产有处置权,若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将房产赠予他人,包括子女、父母等。
若房产为,赠予需双方共同同意。因为共同财产的处分权归双方所有,单方面赠予可能被认定无效。例如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将房产赠予他人,另一方有权主张该赠予行为无效。
如果房产是一方的个人财产,所有权人有权自主决定是否赠予,无需另一方同意。比如一方在婚前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其在离婚时可自行决定是否赠予他人。
在赠予房产时,要完成相关法律手续。通常需签订书面赠予合同,并办理房产过户登记。只有完成过户,赠予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若未办理过户,赠予人在一定条件下可撤销赠予。所以,离婚时房产可以赠予,但要依据房产性质,遵循法定程序进行。
三、哺乳期怎么划分
哺乳期离婚时房产划分需根据不同情况处理:
- 一方婚前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若一方在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产并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产通常属于其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部分,需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婚后共同购买:婚后夫妻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无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法院通常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由于处于哺乳期,子女大概率由女方,法院在分割房产时会适当照顾女方。
- 父母出资购买:若一方父母在婚后出资为子女购买房产,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若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则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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