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离婚孩子抚养权归谁
一、自愿离婚孩子抚养权归谁
自愿离婚时,孩子抚养权归属可由夫妻双方协商确定。若能达成一致,按照协商结果执行。
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法院判决时主要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
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因为这个阶段孩子通常更依赖母亲的照顾。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具体情况,如经济条件、生活环境、抚养能力和意愿等。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法院会认真听取孩子的想法。
二、自己影响抚养权吗
自己字通常不影响抚养权。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是基于父母与子女的血缘关系、关系等法律事实而产生的,主要考量因素包括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意愿、孩子的意愿、生活环境稳定性等。改名字属于个人身份信息的变更,本质上不改变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身份关系以及抚养权利义务的基础。
不过,在实践中,如果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更改未成年子女的姓名,可能引发纠纷。因为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变更一般需要父母双方协商一致。若一方擅自改名,另一方可能会因此不满,甚至以此为由在抚养权相关问题上产生争议,但这并非是改名直接影响了抚养权,而是改名行为引发的矛盾和纠纷可能被关联到抚养权问题上。总之,单纯的改名字行为本身对抚养权没有直接影响。
三、子女对继父母有抚养权吗
子女对继父母是否有,需依据具体情况判断。
若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了抚养关系,比如继父母在继子女未成年时对其进行生活照料、教育培养等,那么继子女在继父母年老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时,就有继父母的义务。这种情况下,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继父母付出了抚养教育,继子女就应承担赡养责任。
反之,若继父母与继子女未形成抚养教育关系,例如继父母与继子女很少共同生活,没有实际履行抚养教育的职责,那么继子女通常对继父母没有赡养义务。
判断是否形成抚养教育关系,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如共同生活时间、经济供养、生活照料等。所以,不能一概而论地说子女对继父母有或没有赡养义务,要结合具体的抚养事实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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