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离婚了房产怎么分
一、已经离婚了房产怎么分
离婚后房产分割需根据不同情况处理:
1. 一方婚前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属于其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若婚后共同还贷,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部分,产权登记方应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 婚后用购买的房产,无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平均分割,双方可协商由一方获得房产并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也可将房产出售后分割房款。
3. 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若一方父母在婚前出资购买并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该子女个人财产;若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且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一般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为个人财产。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可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4. 若双方有关于房产分割的书面协议,且该协议合法有效,应按照协议进行分割。
在实际分割中,法院会综合考虑购房资金来源、婚姻持续时间、双方贡献等因素。如有争议,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二、分割有效吗
离婚房产分割是否有效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若双方是自愿签订房产分割协议,且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该协议是有效的。比如夫妻双方在离婚时,通过协商一致,对共同房产的分割达成书面协议,之后按照协议执行,这种情况下房产分割受法律保护。
若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导致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房产分割协议,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法院或机构撤销该协议。例如一方以威胁对方生命安全等方式迫使对方签署不公平的房产分割协议,这种协议在被撤销前是有效的,但一旦被撤销则自始无效。
另外,若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但未取得完整产权的房屋,如等,在离婚时分割协议可能受到限制。法院一般不会直接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而是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完整产权后再另行起诉。
总之,判断离婚房产分割是否有效,要综合考虑协议签订的自愿性、合法性以及房产的产权状况等多方面因素。
三、离婚房产都要怎么分割
离婚房产分割需根据不同情况处理:
1. 一方婚前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属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若婚后共同还贷,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需给予另一方补偿。
2. 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不论登记在哪方名下,均属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均等分割。
3.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 婚前一方父母支付首付,登记在其子女名下,婚后由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房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5.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产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实际分割时,法院会综合考虑购房资金来源、婚姻持续时间、双方贡献等因素,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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