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后离婚的拆迁房怎么分配
一、拆迁后离婚的拆迁房怎么分配
拆迁后离婚时拆迁房的分配需依据具体情况判断:
1. 被拆迁房屋为一方婚前财产:若该房屋是一方在前就拥有的,且拆迁政策按房屋面积补偿,那么拆迁房通常属于婚前财产所有者。但如果婚后对房屋有扩建、添附等情况,另一方可能就扩建、添附部分获得相应补偿。
2. 被拆迁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这种情况下,拆迁房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分割方式可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一般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3. 按人口补偿的拆迁房:若拆迁政策按人口进行补偿,夫妻双方及其他家庭成员都有相应份额。离婚时,各自享有的份额归各自所有。对于安置补助费等,也应按照人口分配原则进行处理。
总之,拆迁房分配要结合被拆迁房屋产权归属、拆迁政策等因素综合考量。在分割时,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无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据法律和实际情况作出公正判决。
二、拆迁房是公婆的离婚能分割吗
拆迁房为公婆所有,离婚时一般不能分割。
从法律角度看,房屋所有权以登记为准。若拆迁房登记在公婆名下,其产权归公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离婚时,分割的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公婆的房产不在此范围内。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若夫妻双方对该拆迁房有出资,且能提供相应出资证明,比如转账记录、出资协议等,在离婚时可以要求公婆返还出资款及其增值部分。另外,如果拆迁政策考虑了夫妻双方人口因素,使夫妻获得了相应的拆迁利益,如按照人口给予的安置补偿款等,那么夫妻双方可以主张分割这部分属于自己的拆迁利益。
总之,在一般情况下离婚不能分割公婆名下的拆迁房,但存在出资或按人口补偿等特殊情况时,可主张相应权益。
三、农村拆迁房屋离婚怎么分财产
农村拆迁房屋离婚时需根据具体情况处理:
- 若被拆迁房屋为夫妻一方婚前财产,且婚后未对房屋进行扩建、添附等,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 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拆迁补偿也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
- 农村可能考虑人口因素,若一方基于特定人口身份获得补偿利益,如安置补助,该部分利益应归该方所有。
- 婚前一方房屋,婚后因人口因素,拆迁中获得一定补偿,对于因人口因素增加的补偿部分,另一方可能有权分割。
实践中,需结合拆迁政策、房屋产权登记、夫妻双方贡献等综合判断。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财产分割问题,若协商无果,可通过诉讼途径,由法院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公正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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