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离婚怎么分割
一、拆迁安置房离婚怎么分割
拆迁安置房离婚时的分割需根据具体情况处理。
若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的,是按使用人口标准安置,夫妻另一方有一定产权份额,则该份额属于,离婚时应进行分割。可根据双方对安置房的贡献、婚姻持续时间等因素,由获得房屋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
若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安置房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分割时,双方可协商确定分割方式,如一方获得房屋并给予另一方折价款;若协商不成,法院通常会根据房屋来源、双方居住需求等情况判决。若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可通过竞价方式确定归属;若双方都不主张,可对房屋进行拍卖、变卖,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若安置房是家庭共有财产,涉及其他家庭成员权益,离婚诉讼中一般不直接处理,需先进行析产,确定夫妻双方在安置房中的份额后,再进行离婚分割。
二、拆迁安置房离婚时怎么分
拆迁安置房离婚时的分割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若拆迁安置房是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房产,在婚后因拆迁获得,且登记在原产权人名下,一般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如果拆迁安置房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或建造,通常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分割时,双方可协商处理,如一方要房并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若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当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父母的财产,安置房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这种情况可能视为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均分割或按法院判决比例分割。
要是拆迁安置时考虑了人口因素,夫妻双方及家庭成员都有份额,应先确定夫妻各自份额,再对夫妻份额部分进行分割。
三、拆迁财产离婚怎么分割
拆迁财产离婚时的分割需依据具体情况判断:
-被拆迁房屋为一方:若被拆迁房屋是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且拆迁政策仅针对房屋产权人进行补偿,那么拆迁所得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但如果中包含对家庭成员的安置补偿部分,另一方有权就该部分安置补偿获得相应份额。
-被拆迁房屋为婚后共同财产:若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婚后共同财产,拆迁所得的财产一般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法院通常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按人头补偿:在按人头给予拆迁补偿的情况下,夫妻双方都有基于各自人头获得的补偿份额,该份额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各自取得自己的份额。
-拆迁安置房:对于拆迁安置的房屋,如果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或补足差价的,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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