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职务侵占罪?员工偷偷拿走公司财物算犯法吗?
公司财务悄悄多打一笔钱进自己账户,仓库管理员“顺手”把几台笔记本带回家用,销售经理把客户回扣揣进自己腰包……这些行为,看起来像是“占点小便宜”,但其实已经踩到了法律的红线——这就是我们今天要聊的职务侵占罪。
很多人一听“侵占”两个字,第一反应是“不就是拿点东西嘛,又不是抢银行”,但你可能不知道,职务侵占罪是我国《刑法》中专门针对“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单位财物”的一种刑事犯罪,一旦查实,轻则丢工作、赔钱,重则坐牢!
到底什么是职务侵占罪?
就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注意关键词:“单位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数额较大”,四个要素缺一不可。
举个真实案例:
小李是某科技公司的采购专员,负责公司办公设备采购,他和供应商串通,虚报价格,多开发票,差价部分由供应商私下转账给他,两年下来,小李从中获利18万元,事发后,公司报警,法院最终以职务侵占罪判处小李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责令退赔全部违法所得。
这个案例中,小李虽然是“正常工作”,但他利用采购审批权这一职务便利,通过虚构交易的方式把公司资金变成自己的,完全符合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
那有人问:“如果我只是借用一下,打算以后还,算不算?”
很遗憾,法律上不看“初衷”,而看“结果和主观意图”,如果你在拿钱拿物时就已经打算不还,或者长期占用、转移、隐匿,哪怕嘴上说“借”,司法实践中依然可能被认定为“非法占有”。
什么才算“数额较大”?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的相关规定,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一般是六千元以上,也就是说,只要你侵占的金额达到6000元,公安机关就可以立案侦查,而数额巨大(通常指十万元以上),刑期可能直接跳到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还有一点特别重要:职务侵占罪的主体必须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如果是国企、事业单位的公职人员利用职权侵占公共财物,那可能构成更严重的“贪污罪”,刑罚也更重。
很多老板觉得“家贼难防”,员工监守自盗防不胜防,预防职务侵占,关键在于制度建设:
- 建立清晰的财务审批流程
- 实行岗位分离(比如采购和付款不能一人包办)
- 定期审计和内部监察
- 员工入职时签署廉洁承诺书
而对于员工来说,千万别心存侥幸,现在企业普遍使用ERP系统、电子台账、银行流水追踪,很多“小动作”一查一个准,你以为神不知鬼不觉,其实技术早就把你“盯”上了。
✅ 建议参考:
如果你是企业管理者,建议定期开展法律合规培训,明确告诉员工哪些行为触碰红线;一旦发现异常,应及时固定证据并咨询专业律师,必要时果断报警。
如果你是员工,切记:拿不属于你的东西,哪怕是一台旧电脑,也可能让你背上刑事案底,廉洁从业,不仅是职业道德,更是法律底线。
📚 相关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八十四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六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职务侵占罪”不是吓唬人的名词,而是悬在每一位职场人头顶的法律利剑,它提醒我们:权力是用来履职的,不是用来谋私的,无论职位高低,只要拿了不该拿的,做了不该做的,迟早要付出代价。
守住底线,才能走得更远,企业要完善制度,员工要敬畏法律,这才是健康职场生态的基石,下次再有人问“拿公司东西算什么”,你可以坚定地回答:那不是占便宜,那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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