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到底是什么意思?很多人搞混了定金和订金!
你有没有过这样的经历?看中一套房子,销售说:“先交个定金,帮你留着房号。”你二话不说转了两万,结果回家一想,这钱要是不买了能退吗?定金是什么意思?它和“订金”有什么区别?今天咱们就来掰扯清楚,别再稀里糊涂把钱“送”出去了!
先说结论:“定金”是法律术语,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效力;而“订金”更多是日常用语,通常被视为预付款,不具备强制担保作用。一字之差,天壤之别。
举个例子你就明白了。
小王看中一辆新车,销售说:“今天订车交5000定金,明天提车。”小王痛快付了钱,结果第二天他改变主意不想买了,要求退钱,4S店直接拒绝:“定金不退,这是规矩。”小王懵了:这不是还没签合同吗?凭什么不退?
这里的关键就在于——“定金”一旦交付,就触发了法律上的“定金罚则”,根据《民法典》规定:
- 如果付定金的一方违约(比如小王反悔不买了),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 如果收定金的一方违约(比如车商把车卖给别人了),要双倍返还定金。
这就是常说的“定金罚则”——一赔二,双倍返还,惩罚违约方。
但要注意!定金必须是“书面约定”才有效。
很多人以为微信上说“你先交定金”就算数,其实不一定,最好在合同或收据上明确写明:“此款为定金,适用定金罚则”,否则一旦发生纠纷,法院可能认定这只是“预付款”或“诚意金”,那就不能适用“不退”或“双倍返还”的规则了。
再来说说“订金”。
这个词在法律上没有明确定义,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如果交易没成,不管是哪方原因,“订金”原则上是要退还的,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下次签协议时,一定要瞪大眼睛看清楚——写的是“定金”还是“订金”?一字之差,可能就是几千、几万块的损失。
还有个常见误区:有人觉得“定金不能超过合同总价的20%”,这是对的,但很多人不知道为什么。
《民法典》规定,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效力,比如你买辆30万的车,定金最多6万,如果交了8万,那只有6万算定金,剩下的2万只能算预付款,可以要求退还。
交“定金”前,务必做到三点:
- 确认自己真的要买,别冲动消费;
- 查看合同是否明确写“定金”二字,并注明适用定金罚则;
- 金额别超总价20%,避免多交的钱拿不回来。
建议参考:
如果你是消费者,在支付任何“定金”前,一定要保留好付款凭证(转账记录、收据、合同等),并确保对方出具的收据上写明“定金”而非“订金”或“诚意金”,如果是大额交易(如买房、买车),建议让律师审一下合同,避免掉进“文字陷阱”。定金不是“订金”,别让一字之差,变成你的“钱包之痛”。
相关法条参考: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小编总结:
“定金是什么意思?”——它不是简单的“预付款”,而是一种法律担保手段,具有“违约惩罚”功能。一旦交付,你就得为自己的选择负责,别再被销售话术忽悠,交钱前多问一句:“这是定金还是订金?”多看一眼合同条款,就能避免一场经济损失。法律保护的是清醒的人,而不是后悔的人。下次再遇到“定金”,你还会轻易点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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