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不赡养老人到哪个部门求助
子女不赡养老人可以先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老人所在单位等部门求助。
当遇到子女不赡养老人的情况时,老人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来寻求帮助。首先可以考虑向当地的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反映情况。这些基层组织通常对辖区内的居民情况较为了解,能够起到一定的调解和协调作用。他们可以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解,促使子女履行赡养义务。
同时,老人所在的单位也可能能够提供一定的帮助和支持。单位可以通过与子女沟通、教育等方式,促使其认识到赡养老人的重要性。
老人还可以向当地的民政部门求助。民政部门有职责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可以提供相关的政策咨询和指导,在必要时提供一定的物质帮助和生活照料。
如果通过上述途径仍不能解决问题,老人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履行照顾义务等。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和事实进行判决,保障老人的合法权益。
需要强调的是,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的法律义务和道德责任。全社会都应该重视和关注老年人的权益保障,共同营造尊老、敬老、爱老的良好氛围。让每一位老人都能安享晚年,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和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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