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是什么意思?一文讲透你必须知道的法律真相!
朋友急着用钱,说要把房子“押”给你,等还清了再拿回去?或者你打算贷款买车,银行说要“抵押”车辆?这时候你心里是不是打了个问号——抵押到底是什么意思?听起来好像很专业,其实它离我们的生活特别近,搞清楚它,不仅能避免被坑,还能保护自己的权益。
抵押就是一种担保方式,当一个人向别人借钱或履行某种义务时,为了增加对方的信任,他可以把自己名下的财产(比如房子、车子、土地使用权等)作为“担保品”交给债权人,注意,这里的关键是:财产不转移占有,也就是说,房子还是你在住,车还是你在开,但它已经被“锁定”了,如果将来还不上钱,债权人就有权依法处置这个财产来弥补损失。
举个例子你就明白了:小李想向银行贷款50万做生意,银行不放心,怕他还不上,于是小李把自己的房子拿去做了抵押,签完抵押合同,房产证上会注明“已抵押”状态,房子还是小李在住,但如果他连续几个月还不上贷款,银行就可以申请法院拍卖这套房子,用卖房的钱来抵债,这就是抵押的核心逻辑——以物保债,降低风险。
什么样的财产可以抵押呢?根据法律规定,必须是权属清晰、可以依法转让的财产。
- 商品房、商铺、厂房等不动产;
- 汽车、船舶、飞机等特殊动产;
- 一些依法可以抵押的机器设备、原材料;
- 甚至未来可能产生的应收账款(在特定条件下)。
但像农村宅基地、学校医院的教育医疗设施、权属不明的财产,这些是不能抵押的,否则合同可能无效。
还有一点特别重要:抵押必须登记才生效!尤其是房产、土地这类不动产,光签合同没用,必须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抵押登记,否则,哪怕你手里拿着房产证,也无法对抗第三人,换句话说,如果小李没去登记,他又把房子卖给不知情的第三方并完成过户,那银行就只能找小李要钱,没法拿房子抵债了——这损失可就大了。
很多人容易混淆“抵押”和“质押”,记住一句话:抵押不转移占有,质押要交出东西,比如你把金项链拿去当铺换钱,东西留在当铺手里,这叫质押;而房子抵押,你照样住着,这叫抵押。
建议参考:
如果你正打算做抵押或接受他人抵押,一定要做到三点:
- 核实财产真实性——查房产证、车辆登记证,确认没有查封、没有一房多押;
- 及时办理登记手续——尤其是不动产,登记是保障你权利的“最后一道锁”;
- 签书面合同,明确条款——包括金额、期限、利率、违约责任等,避免口头约定扯皮。
必要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做尽职调查,别为了省小钱吃大亏。
相关法条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如建筑物、建设用地使用权、交通运输工具等)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小编总结:
抵押是什么意思?说白了,拿东西做担保,但东西还能用”,它不是买卖,也不是转让所有权,而是一种法律上的“保险机制”,理解这一点,你就能在借钱、贷款、合作中掌握主动权。不登记,不生效;不核实,风险大,无论是做债权人还是债务人,都要懂规则、守程序、留证据,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但一定会给清醒的人撑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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