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度抑郁症离婚能抚养孩子么
重度抑郁症患者离婚时抚养孩子可能会面临较大的挑战,但并非绝对不能抚养孩子,具体情况需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
重度抑郁症是一种严重的精神障碍,对患者的日常生活和功能可能产生显著影响。在案件中,关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法院通常会以孩子的最佳利益为首要考量因素。
虽然患有重度抑郁症,但如果患者病情稳定,经过有效的治疗和管理,能够提供孩子所需的关爱、照顾、稳定的生活环境和良好的教育引导,并且有足够的经济能力支持孩子的成长,那么在一定条件下是有可能获得孩子抚养权的。
然而,如果抑郁症病情严重,导致患者无法正常履行抚养义务,例如无法照顾孩子的日常生活起居、无法给予孩子足够的情感支持、无法保证孩子的安全和健康,或者因为病情反复而影响孩子的生活稳定性,那么法院可能会认为将孩子交由另一方抚养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此外,法院还会考虑其他相关因素,如双方的经济状况、工作稳定性、家庭环境、孩子的意愿(如果孩子达到一定年龄且能够表达清晰的意愿)等。
需要指出的是,法律并非对重度抑郁症患者持有绝对的偏见。在判断抚养权归属时,重点在于患者的实际抚养能力和孩子的最佳利益。如果患者能够积极治疗,改善病情,并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有能力为孩子提供良好的成长条件,那么争取抚养权的机会仍然存在。但同时,也需要充分考虑到孩子的感受和需求,确保孩子在一个健康、稳定和充满爱的环境中成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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