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人借银行钱不还钱保人该怎么办?担保人替被保人还钱后如何追偿
生活中,不少人会碍于情面或信任,为亲友向银行时担任。当被保人(即借款人)无力或拒绝偿还银行贷款时,担保人往往会陷入“替人还钱”的困境,甚至面临银行催收、征信受损等风险。那么,作为担保人,遇到被保人不还钱的情况该如何应对?又该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本文将结合法律规定和实际案例,为您详细解答。
一、被保人借银行钱不还钱保人该怎么办
当被保人未按约定向银行偿还借款时,担保人需根据担保的约定相应责任。此时,担保人可按以下步骤理性应对,最大限度降低自身损失:
1.立即确认担保合同核心条款
担保责任的承担范围、类型及期限,均以担保合同约定为准。首先需明确自己是“一般保证人”还是“连带责任保证人”:一般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银行需先被保人并执行其财产,仍无法清偿时才能要求一般保证人承担责任;而连带责任保证人则无此权利,银行可直接要求其偿还全部或部分欠款。需查看合同中是否约定保证期间(如未约定,法定保证期间为履行期届满后6个月),若超过保证期间,担保人可免除责任。
2.主动与被保人沟通协商
担保人应第一时间联系被保人,了解其未还款的具体原因(如暂时资金周转困难、恶意拖欠等)。若被保人确有还款意愿但暂时无力偿还,可协助其与银行协商延期还款、分期还款等方案,避免银行直接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协商过程中,需保留沟通记录(如聊天记录、通话录音),作为后续维权。
3.评估自身责任并准备应对措施
若被保人明确拒绝还款或已失联,担保人需根据担保类型评估自身可能承担的责任:
若是一般保证人,需注意银行是否已对被保人提起诉讼并申请强制执行,若未完成此程序,可依法拒绝承担责任; 若是连带责任保证人,银行可能直接通过电话、函件等方式要求担保人还款,此时需核实欠款金额、、等是否符合合同约定,避免银行超额主张。
4.收集被保人财产线索并向银行披露
即使担保人可能需要承担还款责任,也有权向银行提供被保人的财产线索(如房产、车辆、存款、收入等),促使银行优先执行被保人的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七百条,担保人承担责任后有权向被保人追偿,提前收集财产线索可降低后续追偿难度。
5.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若银行已起诉担保人要求承担责任,担保人应积极应诉,向法院提交担保合同、被保人财产线索、沟通记录等证据,争取减轻责任或免除责任(如银行未在保证期间内主张权利)。若担保人已替被保人偿还欠款,需及时向法院提起追偿诉讼,要求被保人返还代偿款项及利息。
二、担保人替被保人还钱后如何追偿
担保人替被保人向银行偿还欠款后,依法享有向被保人追偿的权利。这一过程需遵循法定程序,确保追偿行为合法有效,具体步骤如下:
1.固定代偿证据,明确追偿范围
追偿的前提是证明担保人已实际承担了担保责任。需收集的核心证据包括:银行的《还款证明》《代偿通知书》、担保人向银行转账的凭证(需备注“代偿XX借款”)、担保合同原件等。追偿范围不仅包括代偿的本金,还可包括银行收取的利息、罚息、违约金(以担保合同约定为准),以及担保人因代偿产生的合理费用(如交通费、费等)。
2.与被保人协商签订还款协议
代偿后,担保人可先与被保人协商追偿事宜。若被保人代偿事实且有还款意愿,可签订书面还款协议,明确还款金额、期限、利息(不得超过法定上限)、违约责任等。协议需由双方捺印,并注明签订日期,作为后续主张权利的依据。若被保人暂无全额还款能力,可约定分期还款,避免直接进入诉讼程序。
3.协商不成时向法院提起追偿诉讼
若被保人拒绝协商或签订协议后未按约定还款,担保人需在内(自代偿之日起3年)向被保人所在地或合同约定的法院提起诉讼。起诉时需提交起诉状、双方身份信息、代偿证据、担保合同等材料。法院立案后,可申请财产保全,查封、扣押被保人的财产(如房产、车辆),防止其转移财产逃避债务。
4.胜诉后申请强制执行
若法院判决被保人向担保人偿还代偿款项,而被保人未在判决后履行义务,担保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法院会依法查询被保人的银行存款、房产、车辆、股权等财产信息,通过拍卖、变卖等方式实现债权。若被保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担保人可申请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高消费,督促其履行还款义务。
三、如何避免成为担保人后的风险
担保人承担的责任往往与借款金额挂钩,一旦被保人违约,担保人可能面临巨大的经济压力。因此,在成为担保人前,需做好风险防范,具体可从以下方面入手:
1.全面评估被保人的信用与还款能力
在答应担保前,务必通过正规渠道了解被保人的信用状况(如查询其征信报告)、收入稳定性(如查看工资流水、经营状况)、负债情况(是否有其他未还清的贷款或债务)。若被保人征信不良、收入不稳定或负债过高,需果断拒绝担保,避免因“人情”陷入风险。
2.优先选择“一般保证”而非“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类型直接影响责任承担顺序。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一般保证人仅在被保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能清偿债务时才承担责任,风险相对较低;而连带责任保证中,银行可直接要求担保人还款,风险较高。因此,签订担保合应明确约定为“一般保证”,并在合同中注明“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
3.明确约定保证期间和责任范围
保证期间是银行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的期限,若超过此期限,担保人可免除责任。建议在合同中约定较短的保证期间(如债务履行期届满后6个月),并明确责任范围(如仅对本金承担担保责任,不包括利息、罚息等)。避免签订“无限期担保”“全额担保”等模糊条款,防止责任被扩大。
4.要求被保人提供反担保
反担保是降低担保人风险的重要方式,即被保人向担保人提供抵押、质押或第三方保证,以担保人代偿后的追偿权。例如,可要求被保人以房产、车辆等财产提供抵押(需办理抵押登记),或由第三方(如被保人的亲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合同需与担保合同同时签订,明确反担保的范围和实现方式。
5.谨慎签署担保合同,必要时咨询律师
担保合同是法律文件,一旦签署即具有。签署前需逐条审查合同条款,重点关注担保类型、保证期间、责任范围、违约责任等内容,对模糊或不合理的条款(如“无条件承担全部责任”)需要求银行修改。若对条款理解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避免因“不懂法”而承担不必要的风险。
当被保人不偿还银行借款时,担保人需先明确自身责任,通过沟通、收集证据、法律等方式维护权益;替人代偿后,应及时通过协商或诉讼向被保人追偿;而最根本的是在成为担保人前做好风险评估和防范。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免费问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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