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岗是什么意思?一文讲透职场中的‘离岗’真相!
“他最近离岗了。”或者hr通知你:“这个岗位目前处于离岗状态。”这时候,你是不是心里打了个问号:离岗到底是什么意思?是离职?还是请假?还是被停职了?
别急,今天咱们就来好好聊聊“离岗”这个词背后的真实含义,作为从业十几年的执业律师,我见过太多因为“离岗”二字引发的劳动纠纷,也处理过不少员工因误解“离岗”而错失权益的案例,今天这篇文章,不光要讲清楚“离岗”的法律定义,更要帮你避开那些容易踩的坑。
“离岗”不是离职,但可能通向离职
“离岗”并不等于“离职”,这是很多人最容易混淆的一点。
“离岗”是指员工暂时或长期离开了原本的工作岗位,但劳动关系仍然存在。
- 员工因病请假三个月,期间不上班,这就是“病假离岗”;
- 公司调整组织架构,某位员工被暂时调岗但未安排具体工作,处于待岗状态,这也叫“离岗”;
- 员工因涉嫌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公司暂停其工作职责,属于“调查期间离岗”。
从法律角度看,只要劳动合同没解除,社保还在缴纳,工资可能照常发或按待岗标准发放,这个人就还是公司的员工,只是不在岗而已。
但问题来了——“离岗”状态如果处理不当,很容易演变成“事实解除”或“被迫离职”,比如公司让员工“无限期待岗”,不安排工作也不发工资,这就涉嫌变相逼迫员工辞职,属于违法!
离岗的常见类型,你知道几种?
主动离岗
员工自己申请调岗、休长假、停薪留职等,这种通常有书面协议,风险较小。被动离岗
公司单方面安排员工离岗,比如待岗、内部调查、岗位撤销等。这种情况最容易出问题,因为很多公司打着“合理调配”的旗号,实则想降低人力成本。违法离岗
员工无故旷工、擅自离岗超过规定天数,公司有权按制度处理,甚至解除合同,但这必须有明确的考勤记录和制度依据。
特别提醒:如果你是被“被动离岗”的一方,一定要保留证据!比如微信通知、邮件、考勤记录、工资条等,一旦公司长时间不安排工作又不发工资,这可能构成“未提供劳动条件”,你可以依法主张经济补偿。
离岗期间,工资怎么算?
这是大家最关心的问题。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翻译一下就是:
- 离岗第一个月,公司应正常发工资;
- 超过一个月,如果没工作可做,公司可以按当地最低工资或生活费标准发放(各地标准不同,比如北京是最低工资的70%);
- 但不能一分钱不发!
如果你离岗三个月,公司一分钱没给,那你完全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发工资+经济补偿。
建议参考:如果你正在“离岗”或面临离岗
- 先确认性质:是公司安排的?还是你自己申请的?有没有书面通知?
- 保留证据:所有沟通记录、通知文件、工资条都要保存好。
- 别轻易签“自愿离岗协议”:有些公司会诱导员工签“自愿待岗书”,一旦签了,可能就失去了主张补偿的权利。
- 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尤其是超过一个月没工作、没工资的情况,别拖,越早维权越有利。
相关法条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用人单位应按合同标准支付工资;超过周期的,视情况支付生活费或最低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解除合同,但需支付经济补偿。
“离岗是什么意思?”——它不是离职,而是“人在合同,岗已不在”,看似平静的两个字,背后可能藏着劳动关系的重大变动。
无论是公司还是员工,对待“离岗”都必须谨慎,公司不能以“离岗”为名行裁员之实,员工也不能因“离岗”而放弃维权。
只要劳动关系还在,你的权益就还在。别让“离岗”变成“失权”,关键时刻,法律才是你最坚实的后盾。
如果你正在经历类似情况,不妨先静下心来理清事实,再行动,毕竟,职场如战场,懂法,才能走得更稳、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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