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离婚协议书怎么离婚
有离婚协议书后,夫妻双方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当有了协议书,离婚的具体流程如下。双方需要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件,如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证等。婚姻登记机关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确认其真实性和完整性。接着,婚姻登记机关会对离婚协议书的内容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法律规定和双方的真实意愿。在申请后的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如果三十日内双方都没有撤回申请,那么在三十日届满后的下一个三十日内,双方需要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如果在此期间双方没有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经过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会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书应当对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务承担等问题作出明确、具体的约定,以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同时,双方在签订离婚协议书时,应当是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并且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如果在离婚后发现离婚协议书存在上述问题,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要求变更或撤销离婚协议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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