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可当?别再被这个词绕晕了,一文说清它的法律深意!
你有没有在合同里、调解现场,甚至亲戚朋友吵架时,听到过这么一句话:“这个什么可当?”听起来像绕口令,其实背后藏着不小的法律玄机,很多人一听就懵,以为是口语里的“这能当什么用”,但其实在法律语境下,“什么可当”往往指向的是“什么可以作为依据”“什么可以充当证据”“什么可以作为责任承担的基础”——它不是一个语法错误,而是一种对“法律效力来源”的追问。
举个例子,你借了朋友三万块,没打借条,只有微信聊天记录说“回头还你”,后来他不认账,你去法院起诉,法官问:“你有什么证据?”你回答:“聊天记录啊。”法官再问:“这什么可当?”——意思就是,这个聊天记录,凭什么能当证据?它有没有法律效力?形式是否合规?这就是“什么可当”的真实应用场景。
“什么可当”的核心,其实是“合法性”与“证明力”的博弈,不是所有东西都能“当”证据、当合同、当承诺,比如口头承诺在大多数民事纠纷中很难“当真”,除非有录音、证人或其他佐证,再比如,一张随手写的“欠条”,如果连签名都没有,哪怕内容写得天花乱坠,也什么都当不了。
我们常犯的错误,就是把“情理”当成“法理”,你觉得“他亲口说了算数”,但法律只认“白纸黑字+有效形式”。当你在法律问题上问“什么可当”,其实是在问:我手里的东西,能不能站上法庭的台面?
再深入一点,“什么可当”还涉及责任承担的问题,比如公司老板用个人账户收公款,出事了说“公司债务跟我个人没关系”,法院就会问:“你个人账户收钱,这什么可当?”——这可能被认定为财产混同,个人就得当责任人,这里的“当”,承担”的意思。
还有在婚姻家事中,一方说“婚前买的房,跟我配偶没关系”,但如果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那这部分增值,什么可当共同财产?法律的回答是:还贷部分及其增值,完全可以当共同财产分割。
所以说,“什么可当”不是一句废话,而是法律思维的起点。它逼你去思考:你依赖的东西,有没有法律支撑?有没有证据链条?能不能经得起推敲?
建议参考:
如果你正面临类似“这个能不能作数”的困惑,别靠感觉,要靠规则,先问自己三个问题:
- 这个东西有没有法律认可的形式?(比如合同要书面,大额借款建议转账留痕)
- 它能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聊天记录+转账+证人=更强证明力)
- 有没有相关判例或法条支持它的“可当性”?
提前规划,比事后补救强一百倍,比如借钱,哪怕关系再好,也建议写个简单借条,注明金额、期限、利息(如有)、双方身份信息,并签字按手印。别怕麻烦,怕的是将来“什么也当不了”。
相关法条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九十四条:
“电子数据的内容经公证机关公证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真实性,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说明微信聊天记录可以当证据,但最好公证或保留原始载体。《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包括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说明婚前财产婚后增值部分,可能“可当”共同财产。《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即“公私不分”,个人财产也可能“可当”公司债务偿还来源。
小编总结:
“什么可当”看似口语,实则直击法律本质——一切都要有依据,一切都要经得起检验,在这个讲证据、讲程序的时代,感情再深,也抵不过一张有效的合同;道理再对,也赢不过一份完整的证据链。别等到输了官司才问:“这为什么不能当?”从现在开始,养成“什么可当”的思维习惯,让每一份承诺、每一次交易,都有法可依,有据可循,这才是真正的法律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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