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受诉法院如何确定
案件的受诉法院确定原则如下:
1. 法院。行为地包括和。
2. 法院。地与不一致的,由经常人院管辖。
需要注意的是,在选择受诉法院时,还需考虑各地法院的司法实践、赔偿标准等因素。
一般来说,在案件中,原告可以从方便诉讼、赔偿标准较高等方面综合考虑选择向哪一个法院提起诉讼。
相关法律依据主要见于《法》及其相关司法。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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