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和领养有没有区别
和领养在法律上没有本质区别,通常可以视为相同的概念。
1. 它们都是指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为他人子女建立父母子女关系的行为。
2. 无论是收养还是领养,都需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比如,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如无子女、有教育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的疾病等。
3. 被收养或领养的孩子也需符合相应的规定,例如是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等。
4. 在程序上,都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和审查,以确保收养或领养行为的合法性和对孩子的妥善安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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