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抚养权一方不让探望孩子怎么办理
如果有的一方不让孩子,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先尝试与对方协商沟通,以平和理性的方式表达您对孩子的关爱以及探望孩子的愿望,看看能否通过协商解决问题。
2. 若协商无果,您可以向调解机构申请调解,比如、或者民政部门等,由他们出面调解双方的矛盾。
3. 如果调解也无法解决,您可以向人院提起诉讼,请求保障您的。在诉讼中,您需要准备相关证据,如证明您与孩子的关系、对方阻止探望的事实等。
4. 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仍不履行协助您探望孩子的义务,您可以申请法院。但需要注意的是,强制探望权在操作上有一定的难度,法院可能会采取批评教育等方式促使对方履行义务。
总之,通过合法的途径和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探望权是可行且必要的,一切都应以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为出发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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