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收多少手续费?这笔钱到底该不该交,谁说了算?
去银行办个转账,突然被提示“手续费5元”;网购退个货,平台说“运费险不覆盖,得自己承担手续费”;甚至朋友之间借点钱,还完时对方轻描淡写来一句“微信转账要收手续费,你多转点”……我们不禁要问一句:“用收多少手续费”?这钱,到底是谁定的?合理吗?我们有没有权利说“不”?
别小看这几块、几十块的手续费,积少成多,一年下来可能就是一笔不小的隐形支出,更重要的是,很多手续费的收取,其实并不透明,甚至涉嫌“霸王条款”,咱们就从法律角度,好好掰扯掰扯这个“手续费”背后的门道。
手续费的本质是服务对价,你用了别人的服务,对方收点成本或利润,这本身没毛病,比如银行转账、第三方支付平台提现、跨境汇款,这些操作确实涉及系统、人力、风控等成本,适当收费合情合理,但关键在于——“用收多少手续费”必须建立在“知情、自愿、公平”的基础上。
可现实是,很多人压根不知道自己被收了费,或者在点击“同意”时,根本没看清那行小字写着“每次提现收取0.1%服务费”,更离谱的是,有些平台在用户协议里埋雷,平台有权随时调整手续费标准”,这等于把定价权完全握在自己手里,用户只能被动接受。这种“格式条款”如果显失公平,法律上是可以挑战的。
举个例子:小李在某理财平台赎回资金,系统提示“提现手续费2%”,他一算,5万块得交1000块手续费!他去投诉,客服说“协议里写了”,小李翻出协议一看,确实在第18条角落里有这么一句,但问题是,签约时没人提醒,字体小得像蚂蚁,这能算“充分告知”吗?根据《民法典》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必须尽到提示和说明义务,否则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
再说说微信、支付宝这类平台,很多人以为“转账免费”,但其实个人账户提现到银行卡是收费的,目前一般是0.1%,每笔最低0.1元,这个收费标准是公开的,也提前告知了,所以合法,但如果你是商家收款,被平台抽成“支付服务费”,那也得看合同约定是否清晰,费率是否合理。“用收多少手续费”不是平台一句话就能定的,必须有依据、有公示、可查询。
还有一种常见情况:借贷中的“手续费”,有些小额贷款公司不直接写高利息,而是拆分成“管理费”“服务费”“手续费”,变相提高实际利率,比如借1万,到账9500,说是收了500手续费,这500本质就是利息的一部分。根据司法解释,所有以“手续费”名义收取的费用,只要与借贷相关,都应计入综合年化利率,不能超过法定上限(目前LPR的4倍)。
面对“用收多少手续费”,我们不是只能认栽,你可以:
- 仔细阅读服务协议,尤其是费用条款;
- 保留交易记录和收费凭证;
- 遇到不合理收费,先和平台协商;
- 协商不成,可向消费者协会、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 必要时,走法律途径维权。
建议参考:
下次再看到“用收多少手续费”,别急着点“确认”。先问三个问题:
- 这个费收得有没有依据?
- 收费标准是否提前明确告知?
- 费率是否合理、有没有“隐形涨价”?
只要有一条答不上来,你就该警惕了,你的钱,每一笔都该花得明明白白。
相关法条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小编总结:
“用收多少手续费”看似是个小问题,实则关乎每个人的财产权益。手续费不是“随便收”,更不是“说了算”,它必须合法、合理、透明,作为消费者,我们要有“较真”的意识——不该交的钱,一分都不能多付。了解规则,才能守护钱包;懂得维权,才能不被套路,下次再遇到手续费,别沉默,先问一句:“这钱,凭什么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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