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借条的欠款能认定吗?
司法实践中,民间借贷存在没有借条现象。
主要包括两种情形:
一是,时间较久,不慎遗失借条;
二是,借贷关系形成时,双方关系较好或是出于其他原因而没有出具借条。
手中没有借条,当事人又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要回欠款呢?
其实民间借贷案件的核心在于认定民间借贷关系的成立。
案情简介
原告张某曾从事车辆分期业务,被告刘某系原告的客户,因工作原因双方经常联系,后成为朋友关系。2020年被告以无钱垫付车贷款为由向原告借款14700元,原告没有拒绝,但碍于情面未让被告出具借条,后因原告从事的工作行情不好,多次索要借款,被告以各种理由推脱不予支付。原告无奈诉至法院。

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根据原告主张的事实及提供的证据,能够证实原告为被告垫付车辆分期款14700元的事实,由原告的微信聊天、转账凭证为证,被告对此予以认可,其虽未向原告出具借据,但双方之间形成事实借贷关系,被告有义务偿还该款。
审理中,被告称其除了向原告转款1000元外,还支付过现金2000元,但其未提供相应证据予以佐证。
原告只认可转款1000元及现金1000元,本院对此予以认定。故法院判决,扣除被告已偿还的2000元,其仍需向原告支付剩余欠款12700元。

只有转账凭证没有借条并不必然导致败诉,若借款人抗辩并提供相应证据的,只要出借人能从其他方面提供证据以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法院也会综合分析全案证据去认定。同时,请注意,在借款与被借款时,尽量签订书面借款合同或约定利息,记录交付过程,核实担保情况,明确还款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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