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是什么意思?很多人搞错了,其实这背后藏着你的权益密码!
你有没有在签劳动合同的时候,看到“雇主”这个词,心里嘀咕一句:“雇主是什么意思?”是老板?是公司?还是那个天天催你打卡的人?别急,今天咱们就来掰扯清楚,这个看似简单、实则关系到你工资、社保、工伤赔偿的关键词——“雇主”,到底意味着什么。
先说结论:雇主不是单纯指“老板个人”,而是在法律上承担用工责任的主体,它可以是公司、个体户、合伙企业,甚至有时候是你自己都没意识到的“隐形老板”。
举个例子你就懂了,小李在一家奶茶店打工,每天上班打卡,老板老王天天盯着他做奶茶,小李觉得:“我的雇主不就是老王吗?”错!如果这家店注册的是“王记饮品有限公司”,那法律意义上的雇主其实是这家公司,而不是老王本人,这意味着,一旦发生工资拖欠、工伤事故,小李该告的是公司,而不是老王的个人钱包(除非老王滥用公司法人资格)。
再复杂一点的情况:你通过劳务中介被派到某工厂干活,签的合同是中介公司,发工资的也是中介,这时候,你的雇主是谁?是中介公司,而不是工厂,工厂只是“用工单位”,而中介才是法律上跟你建立劳动关系的“雇主”,这一点很多人搞混,结果出了事找错对象,维权之路走得特别艰难。
为什么搞清“雇主”这么重要?
因为雇主决定了:
- 谁该给你交社保;
- 谁该签劳动合同;
- 谁该支付工资、加班费;
- 发生工伤时,谁负责赔偿;
- 解雇你时,谁要走合法程序。
一句话:谁是雇主,谁就得担责。
现实中,很多黑心老板会玩“隐身术”——用亲戚的公司签合同、用空壳公司规避责任,甚至让你签“自愿放弃社保”的协议,但法律不认这些花招,只要能证明实际用工关系存在,法院和劳动仲裁机构会穿透表面,认定真正的雇主责任主体。
还有一种情况:你是个体户,招了个帮工,那你是不是雇主?是的!一旦你支付报酬、安排工作、进行管理,哪怕没签合同,也构成事实劳动关系,你就得承担雇主的法定义务,比如工伤赔偿、经济补偿等。
“雇主”不是一个称呼,而是一种法律身份,一种责任担当。
建议参考:
如果你正在找工作或已经上班,一定要搞清楚:
- 劳动合同上盖章的单位是谁?这就是你的雇主;
- 工资是谁发的?社保是谁交的?三者最好一致;
- 遇到纠纷,第一时间查企业工商信息,确认雇主主体;
- 别轻易签“劳务协议”“合作协议”来代替劳动合同,小心被规避雇主责任。
你的权益,从搞清“雇主是谁”开始。
相关法条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
“劳动者与未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营业期限届满仍继续经营的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应当将该用人单位或其出资人列为当事人。”
小编总结:
“雇主是什么意思?”这个问题看似简单,却牵动着每一个打工人的切身利益。雇主不是称呼,而是法律责任的承担者,无论是公司法人、个体户,还是劳务派遣单位,只要对你进行管理、支付报酬、承担用工风险,那它就是你的法律雇主,搞清这一点,才能在维权时找对人、走对路,别再稀里糊涂喊“老板”了,你的合同上写着谁,谁才是你真正的“雇主”,知道这一点,你才真正掌握了职场生存的第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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