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卫过当到底算不算正当防卫?一不小心就从英雄变被告?
你有没有想过,明明是别人先动手,你为了保护自己才还手,结果却被警察带走,甚至被起诉?听起来是不是特别冤?这背后,很可能就是我们今天要聊的关键词——什么是防卫过当。
很多人以为,只要对方先动手,我反击就是“正当防卫”,天经地义,但现实远没有这么简单,法律确实保护我们“正当防卫”的权利,但也划了一条明确的红线: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一旦越过这条线,原本的“自我保护”可能就变成了“防卫过当”,甚至要承担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 ≠ 随便反击
先来打个比方:小王在夜市吃宵夜,邻桌醉汉突然冲过来推他,还扬言要打人,小王本能地后退,但对方继续逼近,小王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挥舞警告,醉汉被吓退后,小王却追上去连刺三刀,导致对方重伤。
这个案例中,前半段小王的行为可能属于正当防卫——面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他有权保护自己,但当他追上去继续攻击,侵害已经结束或明显减弱时,防卫行为就失去了“必要性”,这就很可能构成防卫过当。
防卫过当的三个关键判断标准
时间条件:不法侵害必须“正在进行”
如果对方已经放弃攻击、逃跑或失去侵害能力,你还继续打,那就不是防卫,而是报复。防卫只能针对“正在发生”的危险,事后反击再激烈也不叫正当防卫。限度条件: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比如对方只是推搡你,你却掏出刀捅人;对方赤手空拳,你却用钢管反击致人死亡,这种手段明显不对等、后果严重失衡的情况,极易被认定为防卫过当。主观目的:必须是为了制止侵害,而非泄愤或报复
法律保护的是“防卫意图”,不是“以牙还牙”的情绪发泄,如果你打人时心里想的是“让你知道惹我的下场”,那再“合理”的反击也可能被认定为故意伤害。
防卫过当的后果有多严重?
很多人误以为“防卫过当”只是“防卫有点过头”,顶多批评教育一下,但事实上,防卫过当是违法行为,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或过失致人重伤/死亡罪,虽然依法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但依然可能面临刑事追责、留下案底,甚至坐牢。
比如2020年某地一起案件:男子被小偷入室盗窃惊醒,搏斗中将小偷打成重伤,法院最终认定其行为超过必要限度,构成防卫过当,虽免于刑罚,但仍被判处缓刑,并承担民事赔偿。
如何避免从“正当防卫”滑向“防卫过当”?
记住这几点:
- 能跑就跑,安全第一,法律不强求你“硬刚”。
- 制止侵害即可,不要追击或报复,对方倒地、求饶、逃跑时,立即停止攻击。
- 尽量使用非致命手段,比如用身体阻挡、大声呼救、使用防狼喷雾等。
- 事后立即报警,保留证据,监控、证人、伤情鉴定都可能成为你脱罪的关键。
✅ 建议参考:关键时刻如何保护自己又不违法?
如果你遇到突发侵害,三不原则”:
- 不主动升级冲突;
- 不持续攻击已无威胁的对方;
- 不使用远超对方威胁程度的暴力。
最好的防卫,是既能保护自己,又能守住法律底线,必要时,可以正当使用防卫工具(如防狼喷雾、报警器),但切忌“以暴制暴”变成“以暴代法”。
📚 相关法条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什么是防卫过当”?它不是简单的“打得太狠”,而是法律对防卫行为的理性约束,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但权利也有边界。过度防卫,不仅不能保护自己,反而可能让自己陷入牢狱之灾。
在这个复杂的社会里,我们既要勇敢,也要清醒,面对危险,保持冷静、控制尺度,才是真正的智慧。别让一时的冲动,毁掉一生的清白,懂法,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守法,才能真正拥有自由。
下次再遇到冲突,先问问自己:我的反击,是在“防卫”,还是在“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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