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之,究竟是什么?法律背后的情感与逻辑
你有没有在合同里看到过“一什么之”这种表述?一应之费用由甲方承担”、“一并之权利义务转移”?乍一看,是不是觉得有点文绉绉、云里雾里?甚至怀疑是不是打错了字?别急,今天咱们就来掰扯清楚——“一什么之”到底是个啥?它在法律文书里扮演什么角色?又藏着哪些容易被忽略的“坑”?
咱们得明白,“一什么之”不是病句,也不是错别字,而是法律语言中一种高度凝练的表达方式,它源自古汉语的语法结构,常见于正式、严谨的法律文本中,比如合同、判决书、公司章程等,这里的“一”不是数量词,而是“全部”“所有”的意思;“之”是文言助词,相当于“的”;中间的“什么”则是一个占位词,根据语境填入具体内容,应”“切”“并”“概”等。
举个例子:“一应之责任由乙方承担。”
翻译成大白话就是:“所有应该承担的责任,都归乙方。”
再比如:“一并之债权债务随资产转让而转移。”
意思就是:“这笔资产相关的所有债权债务,一并转移给受让方。”
为什么法律人偏爱这种“拗口”的表达?
因为法律语言追求的是精确、无歧义、全覆盖。“一什么之”结构能在极短的篇幅内,把“全部、无论大小、不分种类”的意思表达得滴水不漏,相比之下,如果说“所有相关的责任”,听起来像是口语,容易让人钻空子;而“一应之责任”则显得更正式、更严密,法律效力更强。
但问题也出在这儿——普通老百姓看不懂!
很多当事人签合同时,看到“一概之义务”“一切之风险”,以为只是修辞,没太当回事,结果一旦发生纠纷,对方拿出这一条,主张“你签了字,就得承担全部后果”,这才傻眼。
我就遇到过一个案子:一位业主装修房子,签了一份简单的施工合同,里面有句“一并之安全责任由施工方承担”,结果工人摔伤,业主以为这句能免责,没想到法院判他也要担责,因为“一并之”虽然看似全面,但没有明确排除业主的监管责任,属于约定不明,最后双方扯皮半年,钱没省下,关系也搞砸了。
“一什么之”不是万能挡箭牌,用不好反而成“雷区”,它必须配合具体条款、责任划分和法律背景使用,否则就是“看似严谨,实则漏洞”。
📌 建议参考:
如果你是普通人签合同,看到“一什么之”这类表述,千万别想当然地理解,建议你:
- 要求对方解释清楚:“一应之费用”到底包不包括税费?“一切之风险”是不是连不可抗力也算?
- 尽量用白话替代:比如把“一并之权利义务”改成“与此相关的所有权利和义务”,更易懂也更安全。
- 请专业律师把关:尤其是涉及金额大、责任重的合同,别省那点律师费。一句话的模糊,可能让你赔掉一套房。
📚 相关法条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有关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这里的“全面”,正是“一什么之”想要表达的核心,但必须建立在“约定明确”的基础上。《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六条:
“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如果你是普通消费者,对方用了“一概之责任”这种模糊表述,法院可能偏向你。
✍️ 小编总结:
“一什么之”看似只是一个文言小词,实则背后藏着法律语言的严谨逻辑与潜在风险,它不是炫技,而是为了追求“无死角”的责任覆盖,但对普通人来说,看得懂比装专业更重要,签合同不是写作文,不需要华丽辞藻,需要的是清晰、明确、可执行,下次再看到“一应之”“一切之”,别急着点头,先问一句:“这到底包不包括……?”
毕竟,法律不保护“我以为”,只保护“白纸黑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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