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全责时,还能走交强险吗?律师来揭晓真相!
大家好,我是张律师,从业十几年了,处理过不少交通事故案子,咱们聊聊一个常见但容易搞混的问题:开车出了事故,如果自己全责,还能不能用交强险来赔钱?别急,我这就用大白话给你讲明白,保证你听完后心里有底!
先说说交强险是啥玩意儿,它全名叫“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国家强制要求每辆车都买的保险,目的就是保护事故中的受害方,简单说,它就是个“替罪羊”,专门帮肇事方赔偿别人损失的,而不是给自己兜底的,举个例子:老王开车追尾了小李的车,老王全责,这时,老王自己的车损了,小李的车也坏了,交强险能干啥?它能帮老王赔偿小李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比如医药费、修车费),但老王自己的损失,交强险一分钱都不赔!为啥?因为交强险的本质是“责任险”,只针对第三方受害者,你要是全责,就等于承认自己是肇事方,保险当然只管别人,不管你自己了。
那有人会问:我买了保险,为啥自己全责时不能用?这不是坑人吗?这不是坑,是法律设计好的,交强险的保额有限(一般就十几万),重点在保障弱势方,比如行人或乘客,避免他们因事故陷入困境。你自己全责,就相当于“祸首”,交强险的核心功能是转移你对第三方的赔偿责任,想cover自己的损失?得靠商业险,比如车损险或三者险的附加条款,现实中,我见过不少车主闹误会,事故后直接报交强险,结果保险公司拒赔自己的修车费,白白耽误时间,记住:交强险只能用于赔偿第三方损失,而不是肇事方自己的损失——这是铁律!
事情不是绝对的,如果你全责,但事故中有第三方受伤(比如撞了行人),交强险立马生效,最高能赔到20万左右的人身伤害费,财产损失部分保额低(通常2000元),超出的部分还得你自己或商业险掏腰包,关键是要及时处理:事故后,先报警定责,再报保险公司,别傻乎乎只报交强险,否则你的修车费可能打水漂。交强险的本质是“护人护他”,而非“护己”——搞清这一点,就能少踩坑。
建议参考
作为律师,我建议大家在开车前就做好功课:一是仔细读保险单,分清交强险和商业险的覆盖范围;二是事故后别慌,先拍照留证,再联系保险公司咨询,别自作主张;三是如果损失大,考虑买全商业险组合(比如车损险+三者险),这样自己全责时也有保障,多花点保费,总比事后掏大钱强!
相关法条
依据中国现行法律法规,以下是关键条文(简化口语版):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1条:交强险只赔偿被保险人对第三方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不包括被保险人自身损失。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事故责任认定后,肇事方需承担赔偿责任,交强险优先用于支付第三方赔偿。
- 《保险法》第65条:责任保险的赔偿对象仅限于第三者,被保险人自身损失需通过其他保险覆盖。
朋友们,今天张律师的分享够直白吧?核心就一句话:自己全责时,交强险只能赔别人,不能赔自己!别让误区害你吃亏——事故后冷静处理,用好商业险补缺口,安全驾驶才是王道,保险只是最后防线,有啥疑问,欢迎留言交流,咱们下期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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