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逾期只还本金行不行?我欠的钱到底该怎么算?
你有没有过这样的经历?某天突然收到一条催收短信,说你某笔网贷已经逾期,利息、违约金加起来比本金还高,吓得你一晚上睡不着,你翻出当初的借款合同,发现写着“年化利率18%”,可实际还款时却越还越多,于是你开始琢磨:既然我现在还不起,能不能只还本金,其他的利息、罚息通通不认?
这个问题,其实很多人在面临债务危机时都会问。“网贷逾期只要求还本金怎么办?”——这听起来很合理,毕竟钱是我借的,我也愿意还,但能不能别让我还那些“滚雪球”一样的利息和违约金?
我们先说结论:从法律角度讲,你不能单方面决定“只还本金”,但你可以依法主张不合理费用不还,并通过协商或诉讼争取合法、合理的还款方案。
为什么“只还本金”不能由你说了算?
很多人觉得:“我又没花银行的钱,只是用了本金,那我当然只还本金。”听起来有道理,但现实并非如此。
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你借了钱,平台提供了资金,双方就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合同里通常会明确写清楚:利息怎么算、逾期后有没有罚息、有没有服务费、管理费等,只要你签了字,这些条款在法律上就具有约束力,除非它们本身违法。
有些平台打着“低息”旗号,实际年化利率高达36%甚至更高,这就超过了法律保护的上限,这时候,超出部分的利息你可以不还。
哪些费用你有权拒绝支付?
这才是关键!我们不是要赖账,而是要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以下几种情况,你完全可以说“不”:
年化利率超过LPR四倍的部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规定,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为一年期LPR的四倍(目前约为14.8%左右),如果平台收的综合年化超过这个数,超出部分无效,你有权拒绝支付。砍头息、服务费、会员费等变相收费
有些平台在放款时直接扣掉一部分钱,比如借1万,到账只有8500,剩下的叫“手续费”,这种“砍头息”是违法的,应以实际到账金额为本金计算利息。暴力催收、威胁恐吓产生的“额外费用”
如果催收公司威胁你“不还钱就去你家贴大字报”,这些行为本身违法,由此产生的所谓“催收费”你完全不用认。
逾期后怎么谈“只还本金”?教你三步走
虽然你不能单方面宣布“我只还本金”,但可以通过合法途径争取最轻的还款责任,以下是实操建议:
第一步:整理证据,搞清楚你到底欠了多少
- 借款合同(电子版也算)
- 还款记录、扣款截图
- 实际到账金额(注意有没有被提前扣费)
- 催收电话录音(尤其是威胁性言论)
第二步:主动联系平台,协商“本金结清”方案
你可以这样说:
“我目前经济困难,确实无力承担高额利息和罚息。我愿意一次性还清本金,希望平台能减免利息部分,达成一次性结清协议。”
态度要诚恳,但立场要坚定,很多平台为了回款,是愿意谈的,特别是那些已经逾期较久的债务,他们宁愿少赚点,也不想打官司。
第三步:协商不成,走法律程序维权
如果平台态度强硬,坚持让你还“天价利息”,那你就可以考虑走法律途径。起诉后,法院只会支持合法范围内的利息,很多不合规的费用都会被砍掉。
建议参考:
如果你正面临网贷逾期,不要逃避,更不要轻信“反催收”“征信修复”等黑产套路。正确的做法是:先冷静,再算账,最后协商或诉讼。
- 优先还正规持牌金融机构的贷款(如银行、消费金融公司)
- 对高利贷、非法放贷平台,坚决不认不合理费用
- 必要时可寻求法律援助或委托专业律师介入谈判
相关法条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四倍的除外。《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网贷逾期只要求还本金怎么办?”——你不能单方面决定,但你可以依法争取。
面对高额利息和催收压力,别慌,也别认命。真正的债务自由,不是赖账,而是用法律武器守住自己的底线,搞清楚哪些该还、哪些不该还,主动沟通,合理维权,才是走出债务泥潭的正道。
你欠的是钱,不是尊严;你面对的是债务,不是绝境。只要方法对,每一步都能走得踏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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